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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2年度高雄市環境知識競賽

發佈單位:體衛組

發佈日期:2023-07-10 12:26:03
一、旨揭競賽係由環保局及本局共同主辦,初賽各組獲選前5名者,可代表本市參加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辦理之全國決賽,初賽活動相關事宜如下:
(一)競賽日期:112年9月24日(星期日)。
(二)競賽地點:中華電信學院高雄所(本市仁武區仁勇路400號)。
(三)本市參賽對象:本市國小、國中、高中(職)學生(含五專1至3年級學生)、社會組(含大專院校)。
(四)報名方式及規定:一律採網路報名,並分兩階段(報名網址:http://www.epaee.com.tw):
1、第一階段:
(1)國小組、國中組及高中(職)組:以學校為單位進行報名,由學校自行辦理參賽同學遴選作業(辦理方式不拘,惟須注意其公平性;每校須指定1名教師為聯絡窗口),每校上限2名,額滿為止,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12年9月13日(星期三)下午5時止。
(2)社會組(含大專院校):採個別報名,額滿為止。
2、第二階段:視第一階段報名情況,倘於112年9月13日止報名總人數未達400名,主辦單位逕開放各組別個人報名至112年9月16日(星期六)下午5時止(逕洽環保局),以各組別人數額滿為止。
(五)相關競賽題目:包含政府政策及時事、環保署「環境教育終身學習網」之指定影片及環境知識相關議題。前述指定影片置於「環境教育終身學習網(http://elearn.epa.gov.tw/)」之「知識競賽影片」專區。
二、凡報名並參加競賽之人員,每位實際參賽學生可獲得100元等值禮卷,學校指導教師可獲500元等值禮卷;得獎者最高並可獲得10,000元等值禮卷機會。
三、另為提升學校教師指導學生參賽意願並激勵士氣,本競賽敘獎額度及方式如下:
(一)參與環保局辦理之初賽學校,相關輔導參賽者之指導教師或帶隊人員予以記功1次,學校業務主管敘嘉獎2次。
(二)競賽完畢核予獲全國決賽第1名指導教師記功1次,第2名指導教師敘嘉獎2次,第3名指導教師敘嘉獎1次。
(三)敘獎對象如為校長,請學校報局獎懲建議函,循程序由本局核布獎令,其餘人員由學校本權責辦理敘獎事宜;私立學校部分建請依敘獎額度核予敘獎,以資鼓勵。
四、相關問題請逕洽環境保護局梁先生,電話:07-735150轉2518或磐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劉小姐,電話:07-5547612,信箱:judy0911@pf-recycle.com.tw。